国家消防员:关于待遇 政策解读


一、关于执行标准: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

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依据:国家消防员招录简章 第二批次)

解读:

第一批次到手工资在四千多,具体社会保险、抚恤优待政策落地前,应该比这多一些。


二、关于优待:


1、关于优待金

预备消防士在职期间(2年),其家庭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

解读:

和义务兵一样,前两年,当地以前是民政,现在是退役军人事务部发给优待金,发给家里人,每年大概万把块钱吧。

2、关于责任山,责任林

预备消防士和三级、四级消防士入职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解读:

这个主要是针对农村户籍的兵来说的。但是没有提到责任田。

3、关于退出消防后,原单位接受问题

预备消防士和三级、四级消防士入职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不含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解读:

正常情况退出的,如果你之前在国家单位不管是正式工,还是合同工,符合先关法律规定,剋复工复职。

所以你辞职来消防的人,可以跟原单位说明情况。


三、关于退出一次性补贴的


经组织批准退出(不含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工作满5年不满12年,以及工作不满5年的,参照转制前政策给予补助;工作12 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参照以往做法由政府安排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

退出(不含退休、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转制前入伍),工作期间(含转制前)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由所在单位按照下列标准增发一次性补助金:

(1)获得一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增发15%;

(2)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3)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奖励的,由消防员所在单位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补助金。

解读:

这一点和《消防员管理办法 (试行)》中关于退出的补贴标准不一样。

按照《消防员管理办法 (试行)》,正常退出的话,按年限一年补5万,而最新出的十三部委的补偿是按照转制前政策给予补助。不知道到底按照哪个来。

个人认为,十三部委优待的补偿标准是针对原公安消防部队人员的,而《消防员管理办法 (试行)》补偿标准是针对新招的消防员的。


四、政策解读依据


1、《消防员管理办法 (试行)》

2、《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3、《十三部委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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